东莞市镇(区)有关收费(价格)公示 第一页┆ ┆第二页┆ ┆第三页
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
国土部门

1、 征地管理费
2、土地登记费
3、土地证书工本费
4、建设用地批准书

征地补偿总额 1.4-2.1%

省府办粤办函[1991]915号、粤价[2001]264号

 
按文件规定执行 粤公通字[1995]230号  
元/证 20 粤价[2001]169号、粤价[2002]116号  
元/份 8 粤价[2001]323号、粤价[2002]33号 对农民建房只能收取土地证书费,每证5元
环保部门 1、 污水排污费
2、 废气排污费
3、 固体废物排污费
4、 噪声排污费
5、 排污许可证工本费(与发证有关的申请表格及资料不得另行收费)
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粤价 [2003]166号、
东环函[2003]137号
粤价函[1998]76号




包括正、副本
元/证 20
绿化部门 绿化费 元/人·日 8 省绿化委粤绿[1992]03号、市人民政府东府办[1995]65号
东府办[2002]88号
1、 每年按两日计
2、 对我市农民不收
民政部门 1、婚姻登记费
2、夫妻关系证明
3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
元/对 9 省物价局粤价[2001]98号
粤财综[2002]31号
与登记有关的表格、证件不另收费
元/宗 9
元/宗 9
计生部门 1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费 元/证 5 省物价局粤价函[1996]235号、粤价[2002]80号、东府办[2002]27号
粤财综[2002]23号、《东莞市计划生育管理规定》
 
2、社会抚养费 详见计生办公示牌
卫生部门
一、 医疗事故鉴定费 1、省级鉴定
2、地市级鉴定
元/例
元/例
4000
3000

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[1992]价费字314
省物价局粤价函[2002]489号
省物价局 粤价[2000]148号
 
 
二、 医师资格考试费 1、报考医师
2、报考助理医师
元/人
元/人
280
190
含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
水利部门 堤围防护费 详见水利局收费公示牌 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水利厅 粤价[2001]69号
市物价局、财政局、水利局 东价[2001]73号
 
自来水公司
1、污水处理费[代市政(建设)部门收取]
(1)生活用水
(2)其它用水
元/吨
0.50
0.60
详见自来水公司公示栏
《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实施办法》
东府[2004]62号
1、自备有污水处理设施,经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且不使用市政排水设施,直接排入海洋、江河、湖泊的企业、单位和个人不征收污水处理费。
2、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%计算
2、水价 元/吨
市有线电视公司、各镇区广播电视站 1、初装费 二类
     三类
元/户 400 市物价局东价[2001]127号
东价[2001]008号
东价[2000]067号
东价[2000]040号
镇区分类
(一类):塘厦、凤岗、清溪、谢岗、黄江、大岭山(取消初装费一类收费标准,即将原一类的镇区改为按二类的收费标准执行)
(二类):石龙、望牛墩、虎门、南城、东城、万江、常平、厚街、长安、樟木头、大朗、中堂、洪梅、石排、石碣、道滘、桥头、沙田、横沥、企石、茶山、寮步、麻涌、东坑、高步
(三类):市有线电视公司
350
2、线路工料费 元/台 50
3、线路维护管理费
       一类
       二类
       三类
元/户.月 11
10
9
4、中央加密频道收视费 元/户.月 2
5、全省联网收视费 元/户.月 3
6、迁移费 元/台 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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