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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党政办公室 电话: 0769--7731017 77360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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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,主要负责处理党委、政府日常公务,拟审文件、公文处理、管理档案、文件保密、收集综合信息、来信来访和负责计划统计、监督检查党委、政府工作布置的贯彻落实情况;负责党委、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,管理机关后勤事务,承担接待工作,承办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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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党的方针、政策,掌握思想动态,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做好社会文化、电视宣传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对文化、音像市场进行监督管理,管理文化站和广播电视站。制定“科技兴镇“战略目标总体规划,审理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,承办有关科技的各项工作。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协同市教育主管部门抓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,对教育经费进行统筹管理,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。抓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,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管理医疗单位,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做好预防保健、饮食、卫生、合作医疗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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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: 0769-7731051 7731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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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民政事务和行政区域的管理、拥军优属、复退伍军人的安置,婚姻登记、殡葬管理及改革、救灾救济、社会福利和保障等工作;负责侨务及统战工作,做好对华侨、港、澳、台同胞的接待联系及捐赠款物的审核监督工作;负责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;做好对宗教的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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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规划建设办公室 电话: 0769-7318910 73189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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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、规划、建设事业的方针、政策、保护土地资源,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和村镇建设工程、房地产、建筑行业的管理,做好城镇公用设施的管理及环境保护、绿化、美化、净化工作,并负责管理房管所、物业公司、燃气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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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、林业、水利的方针、政策,保证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,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工作,负责制定农业、林业、水利的发展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引进和推广高新农业技术的应用及农村培训服务,为农业生产的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提供服务;搞好造林绿化、水利工程、渔业、畜牧业的管理,负责抗灾救灾工作,管理农口各站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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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财经办公室 电话: 0769-7732083 77331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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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场、物价、计量标准和产品质量监督的管理;管理财政所、指导和协调交管、税务、工商、金融、粮食、供销和食品等部门的工作;制定工交企业发展规划;指导产业、产品结构的调整,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;指导工交企业的经营管理;协调生产流通中与有关部门的关系;负责管理工交企业及审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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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外经办公室 电话: 0769-7731058 77320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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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“三资“企业、“三来一补“及外资企业的引进和管理工作,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及友好合作,发展对外经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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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计划生育办公室 电话: 0769-77310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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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、政策,制定人口计划,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,处理好计划生育方面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指导办好婚育学校,推行“三结合“,坚持“三为主“,负责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管理和计划生育专业人员的培训,管理计划生育服务所,保证完成计划生育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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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党政办公室 电话: 0769-7731017 77360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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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,主要负责处理党委、政府日常公务,拟审文件、公文处理、管理档案、文件保密、收集综合信息、来信来访和负责计划统计、监督检查党委、政府工作布置的贯彻落实情况;负责党委、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,管理机关后勤事务,承担接待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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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组织人事办公室 电话: 0769-7731871 73618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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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指导镇各级党组织建设,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考察工作;协助党委管理干部,承办换届选举工作;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、人事任免、调动奖惩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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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●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话: 0769-77318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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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落实上级党委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,维护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;监督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,调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违法、违纪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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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征兵、预备役部队和基层民兵组织建设和训练,开展国防教育,管理武器弹药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复退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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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自身建设,增强团员的凝聚力。贯彻落实党委的有关精神和团员代表决议,制定团的工作计划,指导、监督各直属团组织开展工作。组织实施团的各项活动,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在团员青年中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与有关部门、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,互相交流和支持,促进团工作的开展。承办党委、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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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团结、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。
(二)教育、引导广大妇女,增强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,全面提高素质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。
(三)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。对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情况监督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
(四)为妇女儿童服务。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。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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